• 導航切換
    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教育動態(tài)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市教育局等單位《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屬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

    衡政辦發(fā)〔2012〕20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各中小學校:

    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屬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屬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

    市教育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編辦 市財政局 市監(jiān)察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1〕74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建設教育強省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湖南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02〕44號)、《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我市教育教學質量,現就衡陽市屬中小學教師補充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清理規(guī)范中小學人員編制

    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為滿足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核定,嚴禁擠占挪用。對市屬各中小學人員編制進行全面清查,凡被擠占挪用的編制,應立即予以清理歸位。市政府牽頭組織成立由教育、人社、編辦、財政、監(jiān)察等部門組成的專門工作組,負責市屬中小學人員編制清理規(guī)范工作。

    (一)定期核定好市屬中小學人員編制。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學校布局調整、班額生源等情況,由市編辦會同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每年10月底前核定好市屬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二)規(guī)范管理特殊原因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對特殊原因的在編不在崗人員(政策允許的提前離崗人員,患有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人員,經組織同意的掛職人員、支教人員、援疆人員、借用人員、脫產學習人員、停薪留職在衡創(chuàng)業(yè)人員等)進行全面清理分類造冊,經過認真甄別核查確屬政策允許、組織同意的在編不在崗人員,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登記備案。今后,市教育局要嚴格審批把關特殊原因的在編不在崗人員。患有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人員必須提供市級以上綜合型醫(yī)院或??漆t(y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并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備案。中小學教師原則上不準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個別確需外借的必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xù)。經組織批準的停薪留職在衡創(chuàng)業(yè)人員須出具衡陽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衡陽市一次性停薪留職創(chuàng)業(yè)時間一般為3—5年,簽約期滿后要求回單位上班的,需提前三個月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恢復上崗,工齡連續(xù)計算,其停薪留職期間不影響工資調級;選擇繼續(xù)創(chuàng)業(yè)的,經本人申請按辭職或辭聘辦理。

    (三)清理違規(guī)的在編不在崗人員。除上述特殊情況在編不在崗人員外,其他形式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均系違反人事編制管理工作政策規(guī)定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崗上班。對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歸崗上班的人員,自規(guī)定截止時限次日起按照曠工處理。對連續(xù)曠工超過一定時間的人員,經告知并教育勸導無效的,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精神或《關于印發(fā)<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辭退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調發(fā)〔1992〕18號)精神報市教育局批準后予以解聘、辭退。

    (四)清理清退單位臨時聘用教師。嚴禁中小學擅自聘請人員代課代崗。對現有代課代崗教師,要按照國辦發(fā)〔2001〕74號文件要求,逐步予以清退。今后,除中等職業(yè)學校按照政策規(guī)定可以編內自主聘用一定數量的教師外,其它中小學一律不得擅自聘請人員代課。

    二、建立高層次緊缺教師引進的綠色通道

    為適應教育強市工作需要,必須堅持人才強教戰(zhàn)略,特建立編制總額內市屬中小學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

    (一)選聘總量。每年市屬中小學教師人才直接引進的數量不超過當年補充教師總量的20%,每年教師人才引進工作結束后教師補員不足部分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補充。教師人才引進工作原則上每年3月底前完成。

    (二)直接選聘的條件: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層次教師: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的主要完成者、特級教師、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省級以上優(yōu)秀班主任、省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省級以上骨干教師、省級以上課堂教學現場比賽一等獎獲得者;2、教育教學急需的,且具有教師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

    (三)直接選聘程序。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市教育局報送直接選聘人員的計劃;市教育局核實用人單位的編制余缺和崗位余缺,初擬直接選聘方案,送市人社局核準備案后報市屬中小學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在人社部門網站和教育部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選聘方案,參加選聘人員必須參加試教,市教育局組織選聘學校和市教科所等單位相關學科專家擔任試教評委;試教結束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組成聯(lián)合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經市人社局核準備案后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選聘人員;對選聘人員由市教育局會同學校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進編手續(xù),到人社部門辦理調配和工資審批手續(xù),到財政部門辦理工資統(tǒng)發(fā)手續(xù)。

    三、進一步完善公開招聘教師的長效機制

    根據人事部令第6號、湘政辦發(fā)〔2002〕44號、湘人社發(fā)〔2011〕45號、衡人社發(fā)〔2011〕57號等文件精神,衡陽市屬中小學教師補充實行“一年一核一調一聘”的長效機制。

    (一)定期完成市屬中小學人員內部調劑工作。每年11月份,市屬中小學根據編制余額情況、崗位余額情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向市教育局申報調劑補充教師計劃,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各學校申報計劃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人員內部調劑方案,組織人員實施內部調劑工作,并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辦理有關手續(xù),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市屬中小學人員內部調劑工作。

    (二)定期組織實施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成立由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市級領導掛帥的衡陽市公開招聘市屬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即市屬中小學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教育局。在完成市屬中小學人員內部調劑工作后,在學校編制總額和崗位設置范圍內,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提出公開招聘市屬中小學教師工作方案,報衡陽市公開招聘市屬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市屬中小學公開招聘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學校與被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書》,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公開招聘市屬中小學教師工作原則上次年7月底之前完成。

    (三)嚴格紀律要求。教師公開招聘或直接選聘都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陽光操作,市直有關部門和中小學校都要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規(guī)定。市監(jiān)察局要全程跟蹤監(jiān)督。對在招聘或選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的行為嚴肅查處,對不按程序報批擅自批準教職工離崗外出、隱瞞不報或不及時上報學校違規(guī)在編不在崗教職工情況、學校存在“吃空餉”情況、擅自聘請代課人員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以上意見,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屬其它學校(職業(yè)院校除外)參照執(zhí)行。


    久久久精品免费自慰浪潮,香蕉视频aaa在线观看,精品国产高清免费在线观看,亚洲午夜电影理论片费看 亚洲无码在线观看。